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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认购权有变 G申能重启再融资方案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5-29 11:36:48
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后,G申能重启3个月前暂缓审议的再融资方案。
G申能今日披露,公司2004年度增发新股(不超过2亿股普通股)申请已于2005年4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05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发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自2005年5月26日起至2006年5月25日止)的议案,并决定召开股东大会表决上述议案。后因证券市场推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故2005年6月14日,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定有关增发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事项暂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05年8月17日,G申能股改完成。
G申能称,目前,公司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已进入建设期,董事会决定将增发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同时,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全体股东利益趋向一致,公司股权结构也已发生变化,因此董事会拟对原发行方案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原增发方案中"原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其在本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拟调整为"全体股东可按其在本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
G申能称,拟对增发新股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未分配利润事项明确如下:"对公司在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发新股完成后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G申能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0月25日上午9:00召开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涉及增发的4项议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10月14日。
G申能一高管昨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增发事项,只是完成公司再融资的前置程序,即使股东大会通过了相关议案,也并不表示公司马上就可进行增发,具体何时实施还要等待证监会的上市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