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著名公司律师预约热线:139-1653-5699

加入收藏 | 咨询律师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网站公告:

上海公司法律服务中心位于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的甲级写字楼世界广场,是地铁2号线东昌路站、9号线商城路站的直接出口所在,地理环境优越,交通联络便捷。 上海公司法律服务中心由卓富法务经验的... 【详细】

联系电话:13916635699
座机电话:13916535699
传真号码:86-21-58770160
邮箱:106960374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聘请律师
在线咨询
诉讼费计算器

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通知一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3-08-22 16:38:45

分享到: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经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批准,现对撤销和合并全民所有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撤销和合并的公司,根据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的需要,由主管部门(含挂靠单位,下同)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负责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清算组织的组成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的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清算组织拟

  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方案,以及实施办法,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无主管部门的公司,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指定有关机关负责此项工作。财政、税务、银行、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二、确定撤销和合并公司的法人代表,必须对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彻底清查盘点,编造清册,核对帐目,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所有帐外资产也应当按规定清理,登记入帐,编制清算表。清算组织负责检查核实。

  三、撤销和合并公司资产清查中发生盘盈盘亏、报废和其他损失,应当核实数额,查明原因和责任。需要核销的损失,按照审批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财政部门会同银行部门批准。涉及核销国家基金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四、撤销和合并公司的各项存款、借款,所有应收、应付、暂收、暂付、以拨代支等款项,要同开户的银行核对清楚,同有关单位和个人核对清楚。所有款项,应当收回的要抓紧收回,应当偿还的要及时偿还。对被撤销公司尚末到期的债权,由主管部门或者出资单位接收,按期收回。

相关阅读
如何清理企业债权?
如何确认破产债权
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通知二
债权债务清理总结
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通知一
咨询热线:139-1653-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