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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来源:上海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08-17 17: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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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有些财产可以抵押,但有些财产是不得抵押的,那么哪些财产不能抵押?请看下文。

一、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共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国有土地所有权可以处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由国家依法征用,征用后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目前,耕地在逐年减少,因此禁止以耕地抵押。宅基地是农民生活的必需和赖以生存的所在,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一旦失去,将会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影响稳定,故宅基地禁止抵押。自留地、自留山是农民作为生活保障的基本生产资料,带有社会保障性质,从保护农民的利益出发,禁止以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抵押。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福利院、敬老院等。

公益单位的公益设施是指公益单位为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而设置的各种社会设施,这种设施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增进社会公共福利,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关系众多人的利益,有关社会稳定,这一类设施不得抵押。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作为抵押的财产应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抵押人对其有处分权。如果一项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明确,甚至是有争议的,将其抵押不仅可能侵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的合法权利,而且可能引起矛盾和争议,使得社会关系更加紊乱。因此,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海关监管的财产,虽然所有权仍然属于财产所有人,但处分权的行使受到了法律的限制,以这类财产设定抵押的,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应当指出,若抵押权设定后,抵押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则抵押权不受影响。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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